俗話說,(愛看書)的小孩不會變壞

括號中的文字可無限替代成,音樂、書法、運動、爬山、大自然、跳舞、打電動、漫畫...

80年代左右的西洋搖滾樂團,很多團員都的樂趣就是吸毒,吸到掛掉解散的也不少,私生活也混亂,但他們肯定也很愛音樂

馬英九書法超厲害,卻也不是個好人

愛爬山愛大自然的,有不少破壞大自然的爛咖到山上破壞環境汙染去

常在租書店外看到像遊民一樣形形色色的人,蹲在外面抽著菸嚼檳榔,手裡拿著書猛看,不曉得這些人到底是在看甚麼,應該不是漫畫

從我懂國字開始,就喜歡看書,覺得書比連續劇漫畫卡通有趣多了,但也是有經歷小叮噹年代

記得幼稚園和小一的時候,國字認識得很少,就已經在看小叮噹了,很多字都看不懂,但還是覺得有趣,也不覺得看不懂字會妨礙到閱讀

國小就已經把圖書館的金庸小說都看完,對我來說,看小說如同看電影,國小時間多,書不離身,但也沒因此作文變好,因為從小喜歡側躺看書,搞得兩眼視差很大

只是自從小五開始看言情小說後,就回不去了;以往都會依照劇情挑選書,但那樣踩雷的機率和吃台中食物一樣高,因此很早開始,我就不看新作者的書,只看特定幾位作家的,如果未來他們停筆,我只能重溫複習他們的舊書了。

文筆好的言情小說,就如同台中美食一樣稀少,且這類小說被認為格調低,我想是因為爛的作者佔了多數,有深度的作者被隱藏了!上個年代有名的作家,張曼娟那時期的,不也是言小,但大眾管她們叫作散文,我怎分不出來,反正就是一篇故事,以前這類小說還可以去參加XX文學獎比賽;近代社會開放了,新一代小說口味變得比較重,但也不代表低俗。(雖然蠻多三流作者寫得很低俗又粗淺,那些留給小女生看吧)因為自己也不好意思拿著唯美封面書名的書到處晃,還因此買了書衣把封面遮著 ==+

自從開始接觸言小,武俠小說和純文學小說漸漸離我而去,反而是開始接觸推理小說,或是一些奇幻小說,最具代表性的是哈利波特和魔戒,看N次都不膩!哈利波特每一集至少看十次有!魔戒系列也超超好看!近期看了分歧者系列,也非常好看!只能說,好看的書,看著書的同時腦袋就有一齣電影在跑了,細節交代得比電影詳細,所以我才喜歡看小說!

以往只能拿著厚厚一本書,座車等車時,書是最好打發時間的,進度可以加速推進,但自從有智慧型手機後,我也變成低頭族,可以看網路上免費的電子書,只是會搞得自己眼睛愈來愈糟糕

 

模仿犯,是日本推理小說中的經典之作,當初純粹是因為他經典就買了,這套書上下集超厚兩本

屍體在上集中段就已經出現,當下還好奇後面四分之三的量到底是要演哪齣,可以拖那麼長,殊不知那就是作者的功力

隨著諸多人物出現,還有兇手極惡的變態思想,整個人就跟著劇情起起伏伏緊張,真的超級好看的

日本和歐美的推理小說風格差很多,也說不清是比較喜歡哪種,但目前腦中印象深刻的都是日本推理小說居多

很久沒看書,書的價值是電子書無法取代

模仿犯這套書買了至少有五年,上集應該花了一年才看完,每次都隔好久才拿出來,剛開始看時又很難一下子和劇情有節合,因為前面都忘光光

現在要求自己看書一定要密集地把它看完,一本書分好幾段看真的很痛苦,像我每次都隔好幾個月、甚至半年,真的太離譜

這次因為不想再重蹈覆轍,而且錢都花了就把書看完吧!真是出乎意料地超、好、看!!

當下以為自己買的是經典版本,因為書商說那是復刻版,查了網路才知道,那版本錯誤漏議一堆啊!好想丟掉或賣掉!!然後買新的回來"收藏"?!

但有個部落客說,你如果買書回來,只是要讓它躺在書櫃或箱子裡面安眠,那你乾脆不要買算了!!說得也是啦!!讓書流通,才能發揮它的價值!

買了好多書都沒翻過,應該要對書負責,至少翻過一次吧.... 下次回家翻一下躺在箱子裡的書好了...選幾本來翻翻

馬奎斯的《百年孤寂》、村上春樹的挪威的森林《國境之南‧太陽之西》,超級看不懂的!!沒慧根...印象中看完心理想:現在演哪齣...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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